兩週前,媽媽來新竹玩,一大清早,我陪她上十八尖山,
就在停車場,當我們停好摩托車時,媽媽就發現了一個小錢包。媽媽立刻撿起來:「有錢耶~丟掉的人一定很著急。」「怎麼辦?」
於是,媽媽的意志+我的辦法,我們寫了紙條,放在停車場,說:「丟掉錢包的人,請打電話.....」也許是那紙條太不顯眼了,等我們下山來,沒有任何電話進來。「怎麼辦呢? 她一定下山了。」媽媽真的好熱心。
找到了二分局,完成了各種文件手續,
由於媽媽遠住南部,拾獲人理所當然地變成我。
我感覺到內心對於這種事情的小小抗拒,還是跟著流走,
感覺到,在每個步驟,我都決定跟隨媽媽了,
在這最後,拾獲人簽名的步驟,當然,也就是我啦!
於是我認真問:「抗拒的是什麼?」
內心說:「那是個沒有證件只有財物的錢包,.....那錢包,最後可能會沒人認領,警察說:『請來領回』,那筆錢能捐給慈善機構就簡單了,可是,其他的呢? 那些個人用品,我覺得,自己是難以直接把它丟棄,又不願意,留在自家。」
我問:「那麼,我能為此做些什麼?」
於是,我不嫌麻煩,跟警察借了大張白紙,粗體的紅筆,大大地寫了:
「丟掉錢包的人,請至二分局認領。」
小心地把紙條交給天使照顧,希望失主有朝一日能看見。
♡♡
兩週後,我收到警局的文件,說:「失物已公告,....在...月....日,....請來領取。」
收到這張通知,著實讓我煩惱又失望,
剛好在寫荷歐波諾波諾的文章,於是,我為自己這煩惱與失望,好生清理。
我對著內心說:「對不起,請原諒我,謝謝你,我愛你。」
大約3─4分鐘,覺得平靜了,就放下,
還是祈禱天使說:「請讓失主看到我的紙條吧!」
在收到警局文件後的2或3天,我又收到第二封警局的文件。
文件說:「失物,核對無誤,業已被失主領回。」
「哇~」我幾乎興奮地跳了起來,比自己中統一發票還快樂。
那是怎麼樣的快樂呢?
就是很簡單的「失物能被主人領回」的快樂。
那快樂,有如被光的雲朵包圍一般,
感受到,這人間可以有如此溫暖美好。
♡♡
我還是常會想念,當年放在老家,屬於自己的日記,玩具......
一份,來不及道別就失散的遺憾,讓我有心能明白,失物主人的心情。
在那錢包被失主領回之前,
我的錢包也掉了,我慎重地去掛失金融卡,
就在找回自己錢包的隔日,也收到,失物已被領回的文件。
♡♡
沒有媽媽的熱心,這事情不會這樣發生。
我會讓那錢包擱置在地上,
然後,不時,我會記得,自己因為怕麻煩而沒有給出的愛心。
沒有我的怕麻煩(怕警察叫我來領回人家的東西),我不會不怕麻煩地,上了第二次山,寫了大紙條:「...請至二分局認領。」
我可能,認為,送到警局,已經盡了義務。
對於警局的失物招領,未必能有效率找回失主,
要謝謝好友,”卓”在一年多以前,告訴我的故事。
卓在跨年夜撿到一個好相機。
她就站在冷風中等候失主,
等不到之後,好替人家著急。
她去警局問,警局說,就是收起來,公告,被動等候失主來找尋。
卓認為,這方式,沒法讓失物回歸主人,
於是,她開始打開相機檔案,在相片中,尋找痕跡。
最後,她找到了....,打電話到某大學的教官處,
憑著種種努力,完好地,把相機,還到主人手上。
卓是我認識的人之中,充滿熱情與愛心的雞婆女性之一。
她,有著我所沒有的大大熱情與愛意。
♡♡
我身邊總是環繞著,更多比我熱情,熱心,雞婆的女性,
而我,其實,是個過於沈溺在我的世界中,的小怪咖。
這些熱心的女性,讓我讚佩時,也讓我明白,自己有冷漠的一面。
多謝這次的小經驗,
「失主已領回」這短短的句子,讓我如此窩心,有了感動的眼淚。
這經驗,也讓我看見,自己人性中的小陰影,
而我找到了入口,能使用光與愛,支持自己的完整。
謝謝媽媽,謝謝卓,謝謝天使,謝謝神性智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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