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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說這些經驗之前,想說說,我對於,女性在婚姻中的憤怒,有我的看法。
我認為,女性在婚姻中的憤怒,通常,來自於下列幾種可能:
- 對於自己在婚姻中感受不到幸福,因為失望,與期待落空,而有的轉移,將責任或情緒,歸咎給丈夫。
- 而那些期待落空的背後,有許多,是關於,對於婚姻的錯誤認知。
- 或是,還把少女時期對親密或愛情的想像,當做是期待,使用”幻想”來打壓真實
- 女性,經常對自己有很多自我壓力,或,自我期許,或,自我限制,這些自己帶給自己的責任感,或是,透過自己的理念而去付出,這些付出,與期待中,會得到的結果,有太大的落差,於是,這樣的失望情緒,積壓過久,化為憤怒,堆積在婚姻中。
- 疲憊,過度疲憊,又壓迫真正的力量,會容易憤怒。
- 自我限制,自我限制會導致,真實的力量被壓抑,這些力量,無處去,會變成憤怒
- 承上,這麼用心付出的各種重量,會期待,對方,也像自己一樣付出,然而,對方並沒有,產生,一種”失衡”的感覺,不公平的感覺,長期以來,有很多犧牲感,這些犧牲感,又產生複雜的影響。 首要的影響,就是自己不快樂。
- 有犧牲感的女性,就會「自認自己有權力」要求,配偶,也跟自己一樣,對家庭,或是,對婚姻,積極付出。 這會產生一種「控制的權力假象」或是「控制慾望」,於是,這控制的動能,會導致,夫妻陷入「權力爭奪」而這份權力爭奪,是很容易,爆發怒氣的。
- 通常,女性,比男性更多的比例,會「為了家庭而活」卻遺忘「為自己而活」 當女性,放棄自身的力量、自由,就會,過於”依賴”,這份”依賴”又反過來,成為綑綁,綁住女性,在婚姻中。 於是,這樣的女性,有一種,因為失去自由而哀嘆,而歸罪於婚姻的憤怒。 依賴的形態,大致是:
- 放棄很多事情,可以自己做的權力,而要受制於男性
- 開車
- 砍柴(我最近的生活,需要劈柴呢!我都自己來)
- 賺錢
- 出鋒頭
- 情感依賴
- 放棄許多可以擁有的自主權
- 決定要怎麼使用時間
- 決定要吃什麼
- 決定要獨自出門旅行
- 決定.....
- 放棄很多事情,可以自己做的權力,而要受制於男性
- 女性,會以家庭為先,遺忘自己,這被遺忘的自我,會有憤怒
- 點菜時,只點孩子與丈夫愛吃的菜
- 找工作時,放棄自己最想要的,而選擇「整體考量,對家庭最好的」
- 穿衣服時,放棄自己渴望的,而選擇「最合適的」
- .....
- 女性,經常把「被喜歡」「被認同」放在「內在真實」的前面,因此,很容易,壓抑憤怒
- 女性,經常,把別人的觀點,把社會的偏好,加在自己身上,因而,貶低自己,或是,有自卑感,或是,不喜歡自己,因而,那個被遺棄,被自我厭棄的部份,就會有憤怒
- 自認身材不夠好
- 自認個性不夠溫柔
- 自認成就不夠
- .....
- 女性,心腸柔軟,容易因為”同情”,而踰越界線,去替別人擔責任。 這些「不屬於自己的重量」又反過來,成為壓迫自己的源頭,於是,諸多不幸福,而配偶,很多時候,又會成為,怪罪的對象。
- 女性比男性更多,想要「改變老公」,認為,如果他不改變,就一輩子不可能幸福了。 對我而言,當這樣想,而老公硬式沒有變,然後,女性又為了種種原因(不說自己選擇喔!通常說,是為了家庭),而留在婚姻中,這樣的女性,就會有很多無法釋放的憤怒。 因為,她不放過老公(無法放下期待),也不放過自己(無法離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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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曉得,大家記得宜靜嗎?
(關於宜靜的點滴,記載在相愛部落格,你可以在右下角的搜尋欄位,輸入”宜靜”兩個關鍵字即可找出相關文章。)
在婚姻中,有各種憤怒,一直是宜靜早期的主題。
剛好,她的精神疾病開始於,丈夫外遇之後,也因此,在她最受苦那陣子,就是,把她生病之後的種種受苦以及損失,都歸咎於,丈夫。
後來,我們又往前,找到她的歸咎。 她一直受困於,自己的學歷不夠,成績非常優秀的她,因為父親拒絕,而失去念好學校與升學的機會。 也因此,這份對父親的歸咎,很隱藏,在內心,有許多壓抑的憤怒。
這些年來,宜靜的成長更多,只是我沒有時間,寫療癒信,因此,讀著們,失去見證,宜靜如何轉為穩定的療癒歷程。 而見證這歷程的我,明白,當我們往內繼續尋找,更多情緒瘋狂、哀傷、憤怒、暴力....種種根源。 才一次次,透過,將過往更背後更背後的黑暗記憶,帶回光中,才一次次,支持她,可以用自己的力量,用自己的正確信念,在一次次情緒風暴中,穩定下來。
這段描述,其實,是想說,我們的生命,有這麼多困難要度過,我們的靈魂深處,有這麼多情緒或過往要釋放。 「歸咎」是很困難的。
對宜靜而言,丈夫的外遇,的確傷害了她。
然而,在這整個受傷的歷程,有一部分,屬於宜靜的參與。
其次,在外遇後,接連發生的種種種種......真的僅僅是,「外遇」的傷害,所以,加害人,就是,那個發生外遇的老公嗎?
很多時候,我會說,外遇,打開了蓋子,而會冒出什麼來,跟蓋子底下,原來的內容有關。
「配偶外遇」打開一個蓋子,讓很多東西,都出來了。
然而,出來的內容,會是什麼? 是我們屬於自己,原來就有的種種情緒能量,種種古老記憶,種種還沒有回到愛與光中的一切。
當然,外遇的人,傷害了元配,這是不容置疑的。
只是,那份傷害,其份量自有限度,不能被毫無止境的擴展。
而我關切的,是當我們,把自己的受苦,歸咎於他人之後,所產生的被害者意識,反而,會創造更多的受苦,來到生命中,糾纏不清。
宜靜,有很敏銳的內在覺察力,於是,在我陪伴她的歷程,她一次次,能回歸到自己內在更古老的,辛苦的,種種功課。 當她離開了「婚姻中受害者」的自我認同,很多情緒能量與糾結,就不需要,依賴老公是否能改變,來療癒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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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若閱讀時,有思考,就會發現,這些憤怒,都跟「自我壓迫」有關。
當我們能接受,這份假設之後,憤怒,就有了,新的意義。
對我而言,憤怒,有幾個功能,如下:
1. 憤怒,是用來怒吼, 因為不接納, 被阻擋或中斷的力量之流。
2. 憤怒,用來警告,內在有太多:沒有彰顯的力量,沒有流通的愛,沒有滿足的渴,沒有釋放的欲。
3. 還有,憤怒,要求我們換個方向來使用力量,換個焦點來給予能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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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了,煮飯時間到了,今天先寫到這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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