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,我用「凶悍」或「粗暴」來形容自己對樹兒說的一句話。
這幾天忙,沒空寫文章之餘,感受到,可能,要多寫一點,免得,讓讀者擔心我們。
這幾天,樹兒+展爸+旦旦+我,4人的生活中,歡樂與輕鬆,依然充滿。
至於,與狗狗互動的默契與界線,因為大白(房東家的另一條狗)的生病,樹兒同意我說的,狗狗身上,細菌很多的說法。 我們都同意,他可以摸狗狗,跟狗狗玩,就是記得要洗手。 至於,如果狗狗賴在他身上,則盡量,避免把那件衣服,穿到屋內,更確定,不要穿到睡覺房間。 我們還商量了,也許可行的,是幫樹兒做一件,與狗狗混在一起的披風,叫做「遊俠披風」..... 這件事情,全家也就有了默契。
對於那日,我說了一聲:「樹,以後,如果你跟狗狗賴在一起,那件衣服,就不要穿到房間來了。」 這樣一句話,其實沒有憤怒,就是清晰的界線劃分,依然,被我定義為「凶悍」或「粗暴」,那是跟句下面,對“暴力”的定義。
在「關係花園」一書中,對於暴力,是這樣說的:「任何作法只要未經對方同意,就是暴力。 一起練習空手道不是暴力,但照顧一個不想被注意的人就是暴力。 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