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人際關係危機,你是「往內自責」或「往外歸咎」的類型?
要不要變成「在傷中更愛自己」的類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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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書會那天,與一個女孩聊天,她提到,因為在犯錯而被指責,或是,在關係中感受到不被愛時,她會一直想著,一直想著,為什麼? 自己做錯什麼? 是不是沒有...? 是不是做了...? 是不是自己不好? 是不是本來就不被喜歡?
會這樣想的,是「往內自責」的人。
在我的眼裡,當她這樣思前想後,會越來越進入脆弱與自己不好的位置,然後,就會更覺得會失去被愛,更不好,更沒有安全感。
這是一種「情緒糾纏」型的反應。
另外,還有一種人「往外歸咎」的人。
這樣的人,遇到被拒絕,遇到別人對他生氣或責怪,遇到親密關係的對方要求分手。
他的焦點會是:「為什麼你可以這樣做?」「你怎麼可以這樣做?」「我不允許這種事情發生?」「你一定要知錯並改變」「你一定是輕視我,我很生氣。」.....
而這些指向外,指責或攻擊的內在聲音,其實,包覆著與「往內自責」的內裡,只是,他更害怕感受這些脆弱,於是,讓焦點與能量停留在「往外歸咎」的層次,這樣,他不用面對內在的脆弱,那是讓他覺得軟弱會掉入無助的地方。 為了避免無助崩潰,這樣的人會把焦點停留在「歸咎,指責,憤怒」
於是,這樣的人,也會掉入一種「情緒糾纏」反應。
因為,當他更憤怒與指責,關係的失落的必然性就更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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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想要「情緒糾纏」的反應,我們要把焦點放在哪裡?
「那就是,放在自己的痛處」
「情緒糾纏」意思是,本來想要離開情緒,卻離不開,一再被拉回去。
若這情緒起因於人際關係的失落,「情緒糾纏」還有:因為這種想離開情緒的模式,更會帶來人際關係的糾纏,於是,內在就更糾纏。
思前想後,自我檢討,我哪裡做錯了,我哪裡不夠好。
或是,憤怒衝動,指責怪罪,想要討好,糾正對方,或威脅對方不要不理我。
這些舉動,重要的動機就是「想要維繫愛」
而那種「失去愛」的痛,其實位在更深的位置,裡面有個孤獨的地方。
是小時候甚至在遺忘的地方,有個真正危險的失落,「失去被愛可能會死去」的危險感。
我們唯有深入內在,用愛進駐那危險處,才能帶回自己,有如英雄拯救公主。
在童年,甚至在遺忘的時候,「失去愛可能會死去」構成了核心的求生本能。
討好,生氣,都是當時可以要回愛的胡亂嘗試。
而一旦嘗試有效,本能就記憶了這樣的模式,討好或生氣,
一個是放棄自己,一個是過於執著於某個自己,
兩個都一樣,就是離開真實的自己。
這些,都是潛意識的烙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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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是,長大以後,在一般人際關係中,不會有事。
是那種「銘記作用」的關係,就會陷入這一樣的夢境。
「不可以不要我」「我害怕不被愛」.....
其實,對大人的自己來說,失去愛與死亡不會有關連。
然而,因為關係有銘記與烙印,於是,很快啟動潛意識的「失去關係的死亡恐懼」
因而,有著巨大的情緒反應,越想要避開那種「死去的脆弱感」,卻越掉入「情緒糾纏」的反應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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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離開這個糾纏反應,最重要的是,「守護害怕的自己」
最直接的方式,就是,
「留在害怕中,觀照念頭而不被念頭抓走,並,安靜呼吸,吐出恐懼,吸入宇宙的愛」
念頭可能是:「是不是我不夠好所以不會被愛?」「是不是我做錯什麼?」
念頭也會是:「他怎麼可以這樣!」「他太可惡了!」「一定要好好懲罰,讓他下次不敢」
這些,都是念頭。
念頭,一旦出來,就會落入無助。
因此,我們要看見覺察念頭,然後,吐氣吐出去。
安靜留在「害怕」中,直到「害怕離開」
而不是「嘗試找出外在的方法,來維持外在的關係」
那種「安靜留在害怕中」就是,「用愛與光照亮害怕的陰影,直到陰影消失」
作法就是,
覺察──〉「覺察念頭,吐氣,讓念頭離去」
覺察──〉「覺察身體的流,專注地觀察那個流,跟隨流把此刻的臨在帶到深處」
覺察──〉「覺察身體的反應:顫抖,痛,酸,....,把更多的覺察送到這些地方」
覺察──〉 「覺察情緒:害怕,憤怒,....,然後,跟自己說:『我接納自己,愛自己』」
覺察──〉「也許有些畫面或記憶,不用聚焦在細節,而是,送呼吸進去,讓它離去」
覺察──〉「也許有個內在小孩的形象,那麼,聚焦在這裡,向他表達你的愛」
覺察本身,就是光;而接納的力量,就是愛。
也因此,單純地覺察,然後沒有批判的接納,就是送入光與愛。
若把愛療法的歌唱拿來,還可以更明確地,透過把歌聲唱到覺察的內容,而積極送入愛與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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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能解開我們內在困境的重大關鍵,從下圖,我們可以更明白:
「要讓愛於內在或關係裡紮根,在於我們能在感受到危機時,是否願意覺察自責或責怪的念頭,送入愛與光,並願意留在脆弱以及潛意識中的危機與恐懼中,跟自己說:「那些,都過去了,現在,讓我來照顧你,讓我來愛你,讓我對你不離不棄,沒有條件,我會練習接納並深愛你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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