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下午,在陽光的風中,站著看漫畫,那是複習很多次的「琴之森」
日本漫畫,述說一個在紅燈戶長大的單親鋼琴天才的成長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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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今天要說的不是琴之森的主軸,而是很小的一個片段。
在阿海(主角)12歲左右,妓院裡的拉皮條歐吉桑,教導他在街上觀察男人。
並教導他話術,告訴他拉皮條可以賺多少錢,並亮出自己手中價值20萬的手錶。
:「你看,努力一點,多拉幾個客人,你就可以跟我一樣,買這個金錶啦!」
在漫畫作者的呈現,那個拉皮條的歐吉桑,就是一臉黃牙歐吉桑醜醜可愛樣。
在他秀出手中金錶,以此來激勵阿海,要奮發努力拉皮條的同時。
阿海這樣回答:「如果你有20萬,應該是去配假牙,而不是去買金錶吧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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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這裡,我站在陽光中闔上書本。
就著陽光與風,而落淚了。
在布丁三姊弟事件喧囂的這個時期。
能看到阿海這樣的典範(雖然是漫畫的假想人物)真是很感動。
而我的眼淚其實比較是哀傷的眼淚,
想起,很多孩子就像布丁姊弟一樣,當他們有錢時,會先去買炫耀的產品,而不會去買一床可以溫暖身體的好棉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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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琴之森」的歐吉桑這樣回答,「如果配了假牙,我就不能跟朋友炫耀了。」
這也就是,他會一直在邊緣社會徘徊,成為苦哈哈卻又驕傲自得的基本性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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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有一份錢,是拿來買讓自己看起來光鮮亮麗的行頭?
還是,保存起來,為配備自己擁有更好的生存功能,而投資?
你們家的孩子,羨慕的是什麼?
藉此而感受到自我價值感的項目是什麼?
努力以赴為了獲得的是什麼?
是被贊許,是被羨慕,是能夠炫耀?
還是,一種進步的充實,一種學習的快樂,一種創作的滿足,一種利他的輕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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差別就在這裡了。
時時刻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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