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,我微微一笑,在內心欠身向女兒與自己被勾起的慾望頂禮,欣然離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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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是過年前,為了替妹妹在百貨公司買床包,逛了寢具樓層。
依據習性,沒事不逛街,衝入買完就走;沒想到那天,竟然把錢包放在摩托車裡,於是,悠哉地,母女手牽手又來回一趟。 第二趟進來,就被那個假拼布的鄉村風吸引:小碎花、小方格、小植物......
可能是我不勤於洗床單還是什麼,家裡的床單用了或18年或6年,都還完好如初。
我明知「不需要」卻還是「很想要」;於是,真的進行到詢價與考慮的階段。
這幾年,有個超級好習慣,這種臨時起意的「想要」一定要不惜舟車勞頓,跟店員說:「我想想再來。」並且,千萬不要被店員的各種誘惑所蠱,「今天折扣耶。」「下次來可能就沒有這花色了。」「妳這樣就能湊....錢,可以換.....」「這是最後一條....」云云。
離開了百貨公司,我心中還是那美麗的花色,就問女兒說:「怎麼樣,那床單漂亮吧!」女兒說:「媽媽,我們家的已經夠漂亮了。」
真是一語驚醒夢中人呀。
就此,我放下「慾望」,沒再想起那床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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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夜,樹哥哥惋惜著他擦身而過的獎學金。 他說:「媽媽,妳有說過,如果是獎學金,就可以定義成我從外面賺來的錢,跟壓歲錢的意義不一樣,所以,我可以更有主權決定怎麼花。」
我好奇:「那如果你有獎學金,想要買什麼?」
他把手放在下巴,裝出一臉酷樣:「嗯~我來想想: 一個電腦音響!」
然後,又笑笑打翻自己方才的言語一樣:「不用啦~ 因為那個音響是「想要」不是「需要」,我其實還好啦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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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候,循著理念教小孩,小孩學會後,比我純淨多了。
孩子們表現的樣子,都是我的理想我,然而,我除了擁有孩子這般的消費理念之外,還有50多年來累積的各種雜質。
「會被花色打動,而買一件不需要的東西」
「會想要在某個場合獲得某種眼光,而多買一套平日穿不慣的衣服」
「會以為,我想要學什麼,沒有考驗過自己是否有恆毅力,就先買了工具進來。」
「會想要,表達心意,隨便就送人禮物。」
而這些,這些,這些,.....都是大地母親付出她自己,又要承擔種種污染,才換來的嶄新商品呀。
一件排汗衣,有大海的汙染。
新手機或筆電,有重金屬污染。
還不用去思考,背後被剝奪...的廉價勞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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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年前,應景似的,我還是央求孩子們讓我帶去逛逛。
逛了巨城,逛了三越,都覺得他們的態度只是不忍拒絕我。
試穿了我喜歡而孩子平日不穿的款式,都因為孩子不喜歡而放棄了。
逛了孩子平日超級喜歡的款式,都因為孩子說「不需要,我已經有了」而離開了。
這些孩子們,真是徹底的,把我的教導活出來。
我讚嘆著,笑著,謝謝他們,過一個什麼也沒買的農曆年。
♡♡親職筆記:
- 不用好東西當獎賞,這會削弱孩子努力的真動機,而錯認人生之目的就是獎賞物。
- 在物質上,需要,想要.....是隨時釐清的內在。
- 給予孩子平和的環境,讓孩子無論如何都沒有恐慌失去愛,於是,孩子,自然內心圓滿,不會需要用物質來獲得某種什麼什麼的Fu。
- 在欣羨他人時,保持察覺。(不要讓孩子錯以為「要成為別人比當自己更重要」)
- 在孩子面前誇讚別人家的孩子時,要謹慎。(不要以為這樣可以鼓勵孩子,通常這樣會引發孩子的厭煩)
- 重點就是,當父母的,在社會或生活有挫敗挫折時,回歸內在,找回對此刻自己的肯定與鼓舞。 並信任,「一次次回歸自己並調整方向,我正走在實踐真實本我的路上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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💜 有讀者問:請問老師:是不能或不應該滿足自己的想要嗎?😩❤️這些事要如何思考?
💜 回答:
《需要》,是比較迫切的。
《想要》,是有選擇的。
《需要》,是若沒有,會在某個地方造成匱乏或疾病。
《想要》,是若沒有,只引發自我匱乏感的風波。
滿足《需要》,比較像是”食物”。
滿足《想要》,則像是 “藥物”或”安慰物”
有些,過於嚴謹要求自己,只為別人付出卻忘記自我的人,
我們會希望,他能練習多滿足自己的《想要》,這時,滿足《想要》是藥物
有些,《想要》無法滿足,就會生氣,就覺得別人不愛他們的人。
當我們讓他們無止境滿足《想要》時,就是用安慰物來上癮
我們當然可以滿足《想要》,
只是,《想要》比《需要》更有彈性,更《需要》往內,用真實來選擇。
人,最本質最本質的需求,是活著、安全、愛與被愛,以及,實踐內在本我。
也因此,很多的《想要》可以是鏡子,映照出,這呼應我《需要》什麼?
當想清楚後,在符合人生理念下,能有自由去滿足《想要》,是一件幸運的事情。
💜 有讀者問:突然有個疑問想請問老師:一段伴侶關係,是「想要」還是「需要」呢? 愛與被愛、感覺到安全,這些生命中的本質需求,都是常常在關係中感受到的,但這其實也是自己給自己、不假外求的…
💜 回答:
婚姻中的需要與想要:
我需要愛,我相信愛會從我出發,
當我成為愛,宇宙呼應了,自然,從四面八方,讓愛湧入;
若這裡,有你給我的愛,那我會非常喜悅。
我想要這份愛來自你,我歡迎你給我的愛,
然而,我不能需要你來愛我,
這樣,我們之間會形成依附,
因為,若我的被愛,依賴於你,
我就會開始.....不自由。
因為我們結婚了,有了愛的許諾。
有了相互照顧與支持的許諾。
那麼,我願意支持你,成為愛,
而,我也盼望你,支持我,成為愛。
我會許諾,把”我們的關係”放在很前頭,在我依然是愛的時候,
我會許諾,當我失去愛的時候,請求你的溫柔對待,請求你的了解與陪伴,
於是,我能反身找到,自己失去愛的陰影,讓陽光照顧。
如果,你是我失去愛時的陽光,我會很高興。
然而,那不是需要,因為,那是基於你的自由意志,以及,把”我們的關係”放在前頭,的,更多意願。
那些日常生活的照顧,在我們的約定下,我的確有很多地方需要你,需要你的合作,需要你的照顧。
同時,我也會願意滿足你的需要,在具體的,清晰的,有定義的,我會帶著愛,而為。
當然,你可以說不。
我也會允許自己拒絕你。
因為,在相互許諾中保有自由拒絕的相互諒解,
是讓愛能自由發芽呼吸的唯一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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