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7《暴力》─〉《愛生命》
暴力成為一種反應模式。
當覺得被忽視,當經驗無法消化,當自我存在感被威脅,或自我即將消失,失去安全感,慾望無法得到回應,內在的匱乏趕過大時.....
暴力成為一種反應方式,一種宣洩,一種表達,一種聲張,一種爆炸,一種用消滅他者來自我保護的方式,一種畫清界線來保護虛假自我的方式。
暴力者忽視生命或仇視生命,以破壞他者的生命來撫平自己的浮躁。
那份浮躁的裡面,是一個扭曲的世界觀,曾經被極端壓抑的痛苦憤怒與仇恨,以及暴力對待的受傷內在。
所謂的暴力對待,可以有實質上與精神上的。
實質上的暴力對待,指的是身體層次的傷害,財務的搶奪。
還有,強迫的侵入,傷害,
或是,暴力語言的對待,憤怒的能量,極端扭曲的物化,尊嚴的踐踏等等。
而隱微的暴力,則是一種”成為自己”的限制,自由自主意志的控制。
暴力可能蛻變為愛生命嗎?
這裡,有個很深很深的轉捩點,就是「用愛碰觸到暴力者內在僅存的純真」
”純真”,是暴力者在生命早期尚未承受暴力之前,曾經被愛對待,被呵護的生命。
純真,成為內在完整的最後的種子。
這份純真,是依然與柔軟心,與生命,有所連結的部份。
這份純真,是暴力者能愛著,能支持著,內在那個純真的自己。
當然,純真被真愛觸動,會帶來一份洗滌,以及改過革新的意願。
是否,力量強大的支持完整的蛻變,還需要暴力者原本就還理性與穩定的人格面向,
以及,維持周圍一個穩定的支持環境。
這份支持,通常要超越小我,更是精神與靈性的,帶著宗教意味的。
愛生命。
是被生命所觸動,被生命的柔軟、顏色、溫度、所感動。
愛生命,是那份能感受到風的觸碰,能因為大地而穩定,能因為陽光而敞開心。
能照顧植物,小動物,能感覺到活著的珍惜與活下去的珍貴。
是那份,有一個值得愛,可以付出愛的對象。